海城交警查获一起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在辖区营造良好、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12月10日,北海交警海城大队在辖区内查获一起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9时许,海城大队城西中队中队长蒋材华在北海大道广东路口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号牌为贵A**430的轿车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蒋中队长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下,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接受民警的检查。经核查,该车机动车号牌架内侧边缘挡住了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白线。按照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交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都被处以扣12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按照公安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明确规定:“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MM。”对于号牌架安装,要符合上述行业规定。同时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0}277号)规定:“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 随后,蒋中队长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驾驶人应正确安装机动车号牌。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宣传力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安全行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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